墨西哥参议院批准了《旨在保护土著人民在其集体文化工作中的权利的保护土著人,非裔墨西哥人和同等民族的文化要素和身份的法律》。这是为了抵消他们的土著人对手工艺品和典型服装的窃,这些人到现在还被认为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
这项改革立法规定了所谓的“文化侵占",是在墨西哥公众和当局不赞成卡罗莱纳州埃雷拉(Carolina Herrera)或伊莎贝尔·马兰特(Isabel Marant)等多个国际品牌使用墨西哥灵感之后才进行的。
什么是"文化侵占"?
文化占用是一种现象,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成员利用传统边缘化文化的符号。文化专用权的一个例子是使用美国原住民的羽毛头饰作为万圣节服装。但是他并不总是很清楚。例如,有些人会认为戴牙买加脏辫适合拉斯塔法里文化,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对这种文化的一种敬意,而另一些人则只是将其视为一种时尚选择。界限模糊且难以掌握。
无论如何,尽管媒体特别是在美国严重谴责了``文化侵占''行为,但在世界任何地方几乎没有法律后果。
尽管联合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有一个工作组负责处理土著文化的“传统知识”,但目前的重点尤其是医疗和制药领域,其目的是防止公司获得专利 传统文化中已经存在的方法和医疗产品。 关于文化侵占,人们对此事有所承认,但几乎没有任何立法发展。
墨西哥打算通过这项法律(仍在制定中)创建一个旨在对这些团体及其作品进行分类的组织,并确保每次文化团体以外的第三方想要使用其创作时都获得许可(并付款)
趋势还是例外?
尽管近来公众强烈反对文化侵占,但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来看,以系统的方式对其进行管制都是成问题的。在第一方面,这未必是一件坏事,这是不被普遍接受的。有些人支持文化侵占是一种用词不当的说法,而文化交流对于任何创造性活动几乎都是必不可少的。摇滚音乐就是一个例子,那是白人对黑人音乐的“侵占”。
从实际的角度来看,也很难建立和执行。政府和有关组织将拥有垄断权,以确定谁属于每种文化以及谁有权使用该文化。这将使许多难题悬而未决:仅部分属于该文化的人会怎样?仅部分受文化启发但又有其他创造力发展的作品将会发生什么?一家外资公司可以雇用具有这种文化的设计师来使用其符号吗?这些问题无穷无尽,很难公平解决。
简而言之,在最好的情况下,实施这种法规的结果将是零散的,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则将是非常严重的非法行为。而且,它可能最终像其他任何国家一样成为对外国公司的保护主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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